【中美芯片戰】台灣聯電在美認罪 將協助調查中國芯企竊密案
發布時間: 2020/10/29 21:06
最後更新: 2020/10/29 21:06
美國司法部周三(28日)宣布,台灣半導體企業聯華電子(台:2303,UMC)承認竊取商業機密罪,判處罰款6000萬美元,以換取與美國政府合作協議,調查共同被告的中國大陸國有企業、福建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
美國司法部於2018年起訴聯電與福建晉華共謀竊取、傳送與持有美國半導體公司美光(Micron)的商業機密,涉及製造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
聯電與美國檢察官達成協議,檢察官同意放棄對聯電經濟間諜和共謀的指控,而聯電則承認竊取商業機密,並同意支付6000萬美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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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副部長羅森(Jeffrey Rosen)表示,聯電竊取美企商業機密,讓中國得以實現戰略目標,無需花費自己的時間或金錢就能獲得技術。這項起訴是司法部成功保護美國企業免受那些企圖欺騙和竊取技術企業的案例。
美國檢察官表示,聯電認罪,將案件指向2021年對福建晉華的審判,強調刑事商業機密案件保護自由和創新。外國被告被控竊取受美國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這類案件具有全球意義。
外電報道,美光聲明表示,將繼續在民事方面向聯電要求「全面賠償」。聯電在一份聲明中說,聯電對員工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公司很高興就此事達成適當的和解方案。尚未能聯繫到福建晉華。晉華曾抱怨,該案意在打擊中國量產存儲芯片的雄心。
值得注意,美國商務部在2018年10月將福建晉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指福建晉華或涉及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存在「巨大的風險」。美國公司若要向福建晉華出口技術或產品,必須申請許可。
責任編輯:林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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